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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手续
来源: | 发布时期:2014-04-26 | 浏览:2862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点击此处查看《关于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办理自考转考、免考等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凭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3、考生办理完免考手续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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