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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学生会章程
来源:柏泰教育 | 发布时期:2014-04-04 | 浏览:4262次
总 纲
学生会是柏泰全体学员的群众性组织,是全体学员利益的忠实代表。 
学生会隶属于柏泰培训中心学生工作部,并以柏泰的校训和理念作为自己的行动计划指南。 
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体学员,宏扬笃学自强、敬道重义的精神,为繁荣和丰富学习氛围,为创造良好的学专业、交益友、搏文凭、长修养平台作贡献。
第一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是柏泰的注册学员,承认学生会会章,可吸收为学生会会员。会员有入会自由,并有退会自由。 

第二条 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学生会组织各类活动的权利。 
3、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第三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向学生会提供建设性工作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下设学习部、外联部、生活部、文宣部、体育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五条 学生会各职位任期均为一年,均为无薪职。创会主席、副主席由柏泰学生工作部指定。学生会工作由主席主持,主席无法执行职务时,由副主席代理。 

第六条 学生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二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如有特殊任务,由主席召集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主席的职权如下: 
1、对外代表学生会。 
2、召集全体会议。 
3、召集临时会议。 
4、督导推展会务。 

第八条 副主席的职权如下: 
1、辅佐主席处理学生会会务。 
2、主席出缺时代理主席。 

第九条 部长、副部长职权: 
1、依据各部职权范围开展工作。 
2、制订部门活动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的修改,应由会员提案,于全体会议通过实施。 

第十一条本章程于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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