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13年春季入学的物业专科学员,2013年春季之前未通过该门课程的专科学员。
二、申报条件
1.已完成四学期学习计划,交齐四学期学费。
2.通过本专业必修课程8科以上(含8科),预计能在一年内毕业。
三、申报费用
实习指导费、实习鉴定考核费共计280元/人。
四、申报时间
2014年11月15日—2014年11月25日
柏泰正常上班时间:周二至周五,下午2:30—晚上8:30;
周六至周日,上午9:00—下午6:00
五、申报程序
学员如实填写《实践考核报考单》,总部7楼窗口交纳考核费。
六、实习安排
1.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申报。
2.2015年3月中旬安排实习报告写作指导课,分组到实习基地实习。指导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实习时间在指导课上通知。
3.2015年3月25日前交回实习报告。
七、注意事项
1.实践考核是一门重要的实践课程,申请、交费后,即标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学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实习和写作,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实习和写作,视为弃考,下次必须重新交纳考核费用,重新申报。
2.学员必须持由学校盖章后的实习鉴定表到实习基地实习,凭鉴定表实习基地接受学员实习,实习组长统一收取鉴定表后上交实习基地。
3.实习分组进行,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白天进行,时间、地点以鉴定考核表上通知为准,学员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实习,未按要求进行实习导致无鉴定考核成绩的,作实习不合格处理。
附件1:实习鉴定表
附件2:实习报告封面
附件3:实习报告写作要求及格式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