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考院校安排,现将2015年下半年物业管理本科必考课程《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课程(代码:05304)的报考及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14春及其之前已通过理论考试的本科学员。
二、报考条件:
已通过《物业管理实务》理论课程(代码:06569)的本科学员,按学期交齐学费,方可报考实践课程。
三、报考费用:
考核费用280元/人。
四、报考及考核时间安排:
《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课程考核分“实习”(实习报告)和“集中考核”(案例分析)两个环节。
一、报考:
2015年05月23日—05月31日,学员回宝安教学点六楼领取《物业管理实务实践考核登记表》及考核大纲,缴纳报考费用。
二、实习:
2015年8月08日—8月23日底,学员按照考核大纲规定的实习公司资质,自行联系实习事宜。学员需中心安排实习公司的另收实习费50元/人,申报时与考核费用同时收取。
三、提交实习报告及考核表:
2015年8月30日前,学员提交实习报告及实践课程考核表(实习报告不得少于2000字,要求见考核大纲,考核表中物业管理实务理论成绩直接填写,不需粘贴成绩合格证)。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下次须重新申报。
四、安排集中考核(案例分析):
2015年9月下旬,中心通知已提交实习报告及实践考核表的学员,参加主考院校的集中考核(案例分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物业本科实践考核大纲及考核表
附件2:实习报告写作要求及封面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宝安教学点
201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