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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手续办理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8、考生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二、申办毕业手续时间:

毕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6月15~20日、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办理毕业手续地点: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一楼大厅)。
四、需提供的资料:
1、专科:(1)、通过广东省自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去页眉页脚后正反双面打印,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 );

   (2)、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正面竖向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科:(1)、通过广东省自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去页眉页脚后正反双面打印,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 );

    (2)、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正面竖向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准备与专科材料相同的基础上;另外,还必须提供原学历(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和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正本及复印件。毕业证验证要求详见《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的说明》。

五、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1)、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认证,

        (2)、前学历为非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有关前学历认证可以查看有关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http://www.51a.gov.cn/show.asp?id=2013
        说明: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如个别考生认为本次无把握可以通过省考办的审核,应作好准备,及早做好按新的考试计划,考齐所有课程的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需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申请毕业时间如有变动,以省考办当次公布办理时间为准,考生可以在12月初或6月初登录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当次办理毕业手续的流程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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